因冒名頂替他人做核酸採樣
深圳羅湖一男子被拘留
詳情如下▼
7月24日晚,羅湖區黃貝街道文華社區核酸檢測採樣點發現了一名冒名頂替他人做核酸採樣的人員。
據了解,核酸採樣點工作人員在檢查粵核酸碼時,發現一名男子所出示的信息顯示為一名女子。在要求其出示身份證核實信息時,該名男子神色異常,不僅一直不願意出示,且報錯身份證號碼。在工作人員的詢問下,其拿出個人社保卡,經核對後確認其代替他人做核酸採樣。隨後工作人員報警,民警到現場將該名男子帶回派出所調查。
目前,警方對該名男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在此提醒: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到10天的治安拘留,並處5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被冒名的人被確診為新冠肺炎陽性患者,那麼冒名的人將涉嫌《刑法》規定的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